衡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雁峰区民政局关于公布“山寨社团”等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6/10/08 4.2k 阅读 504 点赞

“山寨社团”等境内外非法社会组织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合法社会组织公信力和群众切身利益。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持续净化雁峰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事项及我区民政部门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组织类别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境内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2.在境外注册登记的非政府组织、企业,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活动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雁峰区境内开展活动。

(二)表现形式

结合执法实践掌握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山寨社团”:

1.“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旗号开展活动,妨碍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

2.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冒用全国性社会组织名义,损害全国性社会组织声誉的;

3.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的;

4.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颁发各类“证书”、评选所谓“大师”头衔的;

5.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二、相关要求

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

2.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3.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4.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

5.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6.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为已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

四、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雁峰区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34-8799092

举报邮箱:85136212@qq.com

雁峰区民政局

2026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