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部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的公告(2026年8月)

2026/08/09 1.1w 阅读 533 点赞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已注销驾驶证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现将已注销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原已核发的纸质从业资格证件和电子证件均公告作废。

附件:2026年8月已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名单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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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