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3/25 1.6w 阅读 445 点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9日至8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18日,区委巡察组向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到全盘接收、闻令即动、迅速整改,始终将政治要求贯穿整改各环节。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责任无悬空、要求无偏差、问题无遗漏,以钉钉子精神逐项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扎实整改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劲动能。

党组书记彭亮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检验,以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全盘认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时限、压实到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全程跟踪整改进度,从严督查问效,对作风建设、廉政风险、"三品一特"监管、财务资产管理、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短板弱项靶向施治、立行立改,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3月24日,区委巡察移交的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巡察期间交办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党组对上轮巡察整改的成果未加以运用,上轮巡察提出的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机关作风建设抓而不狠、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梳理上轮巡察整改清单,对照"职责使命、作风建设、制度改革"等反弹问题,制定职责清单和1张总体任务台账,规定具体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地。二是针对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启动内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风专项整顿工作方案》,以召开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以组织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整改提升,着力引导干部职工筑牢纪律防线、强化责任担当,切实以作风整顿实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三是重新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废除过时条款,新增监督执行细则,确保制度管用有效。

2.反馈问题:自主开展监督检查未形成常态。党组督促各股室、基层所主动履责开展风险排查、监督管理较少,也未建立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台账。巡察组走访时物业公司存在对商铺加价售电的情况,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对此并不知情。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未对辖区内重点监督对象建立基础台账,也未对其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针对衡阳某物业公司加价售电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将公司涉嫌加价售电案件线索移送到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大队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加价售电的违法行为。二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清单》台账,及时将区局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移交到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整改计划:一是围绕营造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的总体目标,加强居民水电气价格执法检查的重点任务,针对辖区内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市场主体是否存在收费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及时处理涉及居民水电气价格投诉举报工单和舆情件,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处理好每一个投诉举报,保障人民群众身边的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针对"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未对辖区内重点监督对象建立基础台账,也未对其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每年建立基础台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报送监管相关信息表格,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3.反馈问题:"三品一特"的安全底线未守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不彻底。对辖区内的餐饮饭店监管软松散,多家餐饮店问题频出;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及托管机构食品抽检情况不容乐观,农贸市场管理不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待加强。对药师不在岗、城乡监管力度不均衡等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未按要求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高风险企业检查"回头看"次数偏少,对辖区内小诊所的药品管理未进行有效的督促整改。未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时段的监管和隐患排查,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上监管的力度较大,对叉车等场内机动车监管乏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加强对辖区内餐饮饭店及农贸市场管理。①针对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已要求餐饮店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要求。②针对市场熟食摊贩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问题,已要求该店进行办理,该商户已按要求取得健康证。二是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①针对药师不在岗问题,已查实了药房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的案件线索,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线索移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雁峰大队,完成了辖区内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信息台账的建立,与区人社局函询执业药师社保缴纳信息,并建立了"钉钉执业药师在店考勤打卡群",严查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乱象。②针对城乡监管力度不均衡的问题,在加强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药械化经营企业的监管基础上,举办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技巧培训。③对高风险企业增加"回头看"检查频次,对雁峰区药店开展日常督导,对诊所重新督促其完成药品安全整改。

4.反馈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存在短板。行政审批线上系统操作不熟练,事中事后监管流于形式,某所在网上注销申请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仍受理办理业务,导致该申请超期,出现黄牌警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市场监管所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聚焦新许可政策、线上系统操作等重点,组织窗口人员专题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对最新许可政策熟练掌握,在面对群众咨询时解释清楚,做到主动引导、热情服务。二是重新组织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操作业务水平,对于不符合受理情形的申请一定及时退回,要求各所内受理和审批人员,对注册登记和食品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新办、变更、注销时间,在后续工作中,长期坚持该制度,形成常态化办理机制。

5.反馈问题: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力度不大。市场主体培育动力不足。未对新培育的市场主体进行走访和跟踪服务;在培育驰名商标企业方面,欠缺开展全面摸排、对接金融机构、链接优质专利等工作的主动性;对等小微企业关注不足、服务不够。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没有主动谋划、提前警示。如农贸市场出现了"缺斤少两"的现象并引发舆情。

针对"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力度不大。市场主体培育动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培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图文、广播、宣传手册等各类载体,解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趣味知识问答,及时将各类惠企政策宣传推广至企业,扩大群众知晓率和惠及面。全力做好"名特优新"认定分类申报,组织开展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选拔、推荐和认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为"名、特、优、新"四类。与非公党建和各市场监管所建立紧密联系,全面了解辖区具有知名度、富有特色、长期诚信经营老字号及新兴业态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广泛宣传,鼓励其进行申报。通过依托企业开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平台,配合上级部门整合集成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针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没有主动谋划、提前警示。如农贸市场出现了"缺斤少两"的现象并引发舆情"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场舆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开展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向摊贩宣讲法律法规,同时向市民演示"鬼秤"识别技巧,科普维权知识。三是下午组织辖区内7个集贸市场召开规范计量监督约谈警示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并签署《诚信计量承诺书》,通过"红黄榜"公示制度强化监督。会上要求其他各市场在7月25日前将市场内在用电子计量秤统一申请送检,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秤。目前辖区内各市场已在网上申请送检,并联系了衡阳市计量检测中心相关人员。

整改计划: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着力打造"互联网+农贸市场"新业态,正全力推进"阳光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按照"一户一台"的要求,每户商户配备防作弊电子计价秤。

6.反馈问题:党组主体责任虚化。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开展形式不熟悉,监督检查的意识较为缺乏,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也未按要求进行通报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如2024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例行廉政谈话没有全覆盖,存在缺失廉政内容、时间逻辑错误等问题。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待加强。如2024年没有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加一次"三重一大"会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法规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常态化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三是通报违纪处分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全面梳理整改廉政谈话不规范问题,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杜绝时间逻辑矛盾;五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会议邀请提醒机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监督。

7.反馈问题:党组抓廉政风险管控存在短板。党组成员分工不科学。党组对基层所的监管存在盲区。如监管所出现了超标报销餐费、虚列餐费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剥离党组副书记分管的纪检工作,交由其他党组成员专任,实现财务、人事与纪检监督职责完全分离,杜绝"自我监督"。二是成立风险排查专班,每月对行业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风险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化解时限,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我局重新与定点就餐单位签订协议,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实报实销。今后实行双方对账,由定点商家向各市场监管所提供每日就餐人数统计表,再通过各所用餐统计表进行核对。完善报账制度,由工作人员填写报账单,全所工作人员核对签字确认,经副所长初审,所长审核后,报请局领导审批,确保每日餐标符合要求,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反馈问题:干部纪律意识较为薄弱。上班签到形式大于效果,个别人员脱离监管,迟到、缺岗现象禁而不止,工作期间玩手机、刷视频等现象较为普遍。在交办干部作风立行立改函后,个别同志仍存在迟到、未履行任何手续未按时到岗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升级考勤模式,实行"签到考勤+实时在岗抽查"双管模式,将签到情况与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对上班玩手机的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迟到者提醒谈话。二是修改考勤管理制度,开展干部纪律专项整顿,组织学习考勤制度与工作纪律要求;成立督查小组,每日随机抽查在岗情况,对脱岗、缺岗人员当场记录并通报,杜绝"无人监管"。三是开展1次纪律教育专题学习,结合典型案例讲解纪律要求;组织干部签订《工作纪律承诺书》,引导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敬畏",筑牢纪律意识。

9.反馈问题:党组议事规则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组书记在研究干部职级晋升、采购事项时存在率先表决的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存在个别大额资金支出未上会研究、人事任免情况还没上会研究就已经编制任免文件文号、非党组成员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参与表决、对事项议而不决等情况。党组会议次数未有效统筹、对议题未进行逐项研究表决,存在一天内召开2次党组会、一个月未召开一次党组会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班子专题学习"末位表态制",明确研究干部职级晋升、采购等事项时,党组书记须待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表态,杜绝率先表决;安排专人记录表决顺序,纳入会议纪要备查。二是明确大额资金支出标准及上会流程,实行"无会议决议不付款",杜绝违规支出。明确"三重一大"会议表决规则,仅限党组成员参与表决,非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仅列席监督。明确"一事一议、议必有决",对久议不决的事项,由党组书记牵头明确时限或提交上级党组织裁定;每次会议形成明确决议并纳入台账跟踪落实。三是每月初制定党组会议计划,避免"扎堆开"或"长期停",确保会议节奏均衡。会前3个工作日,由办公室对议题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预审,不符合要求的暂缓上会;同一类型、关联性强的议题合并上会,避免重复开会。

10.反馈问题:人员调配不够优化。人员岗位大面积调整较为频繁。不利于工作开展。人岗匹配度不高。对部分股室事少人闲、基层所事多人少的不均衡状态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明确岗位调整基本原则,规定非特殊情况下,核心业务岗位人员至少稳定2年、普通岗位至少稳定1年,杜绝频繁调整。二是进行岗位适配性调研,精准定位人岗错配问题。根据调研结果,完成首轮人岗调整,优先将专业对口、经验匹配的人员安排至对应岗位,对特殊岗位,实行"双向选择",避免"随意指派"。三是积极调整部门职能,合理配置人员。组织股室与基层所人员"双向交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股室人员下沉基层轮岗,缓解基层人手压力。我局重新调整四项核心工作任务的部门职能分工,通过合理划分职责、优化工作分配,有效减轻了重点忙碌股室的工作负担,推动全局工作高效协同开展;结合干部专业特长和岗位需求,推进专业对口匹配、股所"双向交流",进一步提升人岗契合度,为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11.反馈问题:干部履职能力有欠缺。专业能力不足。很多干部职工均认为单位业务培训少,导致大家业务能力不强,开展工作时出现基层所依赖局股室、局股室依赖市局科室的情况。如先锋市场监管所、雁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没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党组成员对分管股室、股室人员对基层所的业务指导把关偏少。各基层所均存在行政效能监察出现红牌、黄牌警示的情况。工作作风不实。在文件起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重要资料归档等方面都存在流于形式、逻辑错误、分类不准、把关不严等情况。如《财务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管理没有明确收入库、领用登记、动态管理、资产处置等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各业务股室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自主开展内部培训,形成了"以上级培训为主、内部培训为辅"的培训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已自主举办内部培训2次,培训内容涵盖特种设备监察、日常监管等重点领域,有效提升了部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养。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需持证上岗的岗位,有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考证培训,确保相关岗位人员取得资格证书。二是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安排,定期到各自负责联系的市场监管所开展业务指导。以"短期提升完成率、长期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目标,通过"核查底数→限期补录→完善机制→总结复盘"四步推进,短期内将录入完成率提升,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漏录、迟录、错录"问题,确保监管数据实时、准确、完整,已在12月底前完成该项任务。三是明确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撰稿人三级审核职责,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存在文风不实问题的材料一律退回重审,杜绝"带病"文件流转。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补充固定资产入库、领用登记、动态管理、处置流程等缺失内容,确保制度可落地、无漏洞。

12.反馈问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财务必要附件不齐全、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临聘人员合同签订不合规。与公司签订打字员、司机等人员的劳务派遣协议。非税收入管理不严格。白条入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完成对《财务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的修订,明确各类经济业务的报销标准、所需附件和审批流程。②优化流程,加强控制。严格执行前置审批,重申所有支出必须"先审批、后支付",杜绝事后补批。③严肃问责,压实责任。明确从报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到财务审核人员的各级责任。二是对目前所有临聘人员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其他不合规协议,参照终止流程处理,确保所有临聘人员用工手续合法合规。三是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我局主动对接区机关事务局,门面将按照要求在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拍租,保存好租户交款收据。四是全面核查并整改白条入账问题。①完善制度,明确标准。修订报销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有入账凭证必须以合法税务发票为首要依据,严禁收据、白条等不合规凭证入账"。②强化宣传。已同相关股室重点讲解了报销票据要求、白条的危害等。③加强财务审核与问责。设立审核红线,要求审核人员对无发票或发票不合规的报销单一律"无条件退回"。

13.反馈问题: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管理混乱。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对资产没有进行清点造册和进行编码管理,部分固定资产闲置较严重、且部分资产有流失趋向。部分资产未作固定资产入账,而是直接列入成本费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级调拨、自行购置的资产进行清点造册,在湖南省"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中特种作业技术车辆的燃油类型更正为柴油车,立行立改。已完成资产全面清查,按规定对资产进行了编码管理,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流向做好登记一一对应。二是合理配置使用。对闲置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三是保管好固定资产。提供给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雁峰执法大队4台空调已编码造册。

14.反馈问题:车辆管理较为混乱。执法执勤用车未纳入派车管理,违规作为公务车使用;派车、维修、停放管理不规范,车钥匙管理松散,存在长期不入库、跨区域、无派车单、违规出车加油等问题;油卡未集中一车一卡管理,维修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湖南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3号)规定"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应当用于保障执法执勤公务,原则上不得用于其他公务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固定给单位内设机构或者个人使用"。二是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除基层所的车辆外,集中管理车钥匙,做到当天领取当天归还,局里派车需"公务用车"APP上报办公室申请。严格落实定点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的要求。三是强化车辆加油和车辆维修。局机关的油卡已实行一车一卡,由主卡拨付油费到副卡,每次加油后在平台系统进行票据登记。

15.反馈问题: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办公用房装修维修节俭意识不够、把关不严。办公用品购置、餐费支出、差旅费报销均存在超标准的现象。车位租而不用造成资金浪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年度预算,对下一年度预算进行重新审核,对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进行压减。强化办公用房装修、维修节俭意识,对维修项目把好关;按照标准比价购置办公用品等。二是加强全过程管理,聚焦重点领域。严控"三公"经费,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批双控。三是减少租用车位,由7个车位减少到4个车位,节约开支,并签订好租赁合同。

16.反馈问题:立案审批不严谨。部分案卷缺少案件来源、投诉举报材料,缺少立案通知书及送达资料,立案来源未登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案件来源登记和案件移交流程,完善案卷材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和归档,强化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材料齐全。

17.反馈问题:调查取证不规范。如2025年衡阳县城西胡氏津市牛肉粉塘埔路店使用母猪肉冒充牛肉掺假掺杂用于餐饮服务案,案卷证据材料没有注明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的信息,证据来源不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现已对该案全部证据材料补充注明关键信息,具体包括取证的详细时间、具体地点、执法人员姓名,以及经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的相关记录,确保证据链完整可追溯。

18.反馈问题:审查决定不严格。个别案卷行政处罚审批表部门负责人未签署意见。存在审批延期理由引用法条错误和无结案报告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案件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时案件尚未办结,导致《行政处罚审批表》部门负责人未签署意见。二是对2025年湖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案的审批延期理由引用法条错误问题,现已更正。三是衡阳市某消防化工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锅炉案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时案卷还未整理归档,对于巡察指出的无结案报告的问题,《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湘市监法〔2024〕13号)中无《结案报告》这一行政处罚文书,只有《结案审批表》这一行政处罚文书。对衡阳市某消防化工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锅炉案延长办案期限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经查在本案件的副卷《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中,已写明了出席会议的人员"一致通过办案机构处理意见"(办案机构申请再次延长办案期限120日)。

19.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工作一本通》记录不规范。三个党支部都存在集中学习、党组织工作总结、党务公开等资料记录不全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善缺失记录。二是规范集中学习、工作总结、党务公开模块,明确5-8项必填要素,全单位3个党支部100%使用,近3个月记录要素完整率明显提高。三是定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专人记录,执行"事毕即记"。分管副局长每季度对其中1个党支部进行抽查,已开展2轮,发现个问题整改率100%。

20.反馈问题: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三年来,民主生活会均无会前谈心谈话登记表;三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资料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会前-会中-会后"全流程资料清单,明确谈心谈话表、"一会五评"公示表等为必报材料,杜绝缺项。二是规范填写谈心谈话记录、整改承诺书等6类标准模板和要求与时限,3个支部资料完整率从整改前30%升至100%。三是定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会前审核材料,2次因缺项暂缓开会;会后1周内完成整改承诺公示与归档,2023年第一支部缺失的4类资料已补全,实现组织生活资料"零缺失、全规范"。

21.反馈问题:三个党支部均未按月及时收缴党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固定每月25日为党费收缴日,支部提前在微信群发送提醒,固定日缴费占比提升至90%以上。二是推行"线上+线下"收缴,线上可转账、扫码,线下设专员接收,线上缴费占比达80%以上,特殊党员缴费难题解决。三是建立动态台账,实时掌握党费收缴情况,补缴率100%,实现"零拖欠"。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党组带头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员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问题见底清零。

(二)健全闭环机制,压实整改责任

建立"党组统筹、专班推进、清单管理、销号验收"的整改工作机制,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举措。全程跟踪督办、严格对账销号;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对整改迟缓、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

(三)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对本轮巡察指出的21类问题逐项攻坚,实行靶向整改。紧盯"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管理、财务资产管理、执法办案规范、党建工作等薄弱环节,限期完成台账建立、风险排查、制度修订、人员培训、资产清查、车辆管控、案卷整改等具体任务,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对短期难以解决的系统性、深层次问题,制定阶段性目标,持续攻坚推进。

(四)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既抓当下改、更重长久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廉政风险防控、财务审批、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执法办案、干部人事、作风建设等制度体系,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强化成果运用,将上轮与本轮巡察整改贯通衔接,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整改实效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提质增效、队伍作风全面过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2895500;邮政信箱:衡阳市雁峰区和平南路6号704办公室;电子邮箱:yfscjg@126.com。



中共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6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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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