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 | |||||||||||||
| 2026年度衡阳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 | |||||||||||||
| 序号 | 县市区 | 河湖 名称 | 具体 位置 | 所在 流域 | 责任 人 | 河长责任人 | 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 现场监管责任人 | 行政执法责任人 | ||||
| 姓名 | 单位 职务 | 姓名 | 单位 职务 | 姓名 | 单位 职务 | 姓名 | 单位 职务 | ||||||
| 省管河道 | |||||||||||||
| 1 | 雁峰区 | 湘江 | 雁峰区岳屏镇山林村至先锋街道沿江社区河段 | 长江 | 县级 | 王致伟 | 雁峰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 邹 杰 | 雁峰区水利局 局长 | 申 昕 | 雁峰区水利局 副局长 | 伍东波 | 雁峰区水利局 河湖与水资源事务中心主任 |
| 2 | 雁峰区 | 幸福河 | 幸福河雁峰区河段 | 湘江 | 县级 | 刘恒 | 雁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 邹 杰 | 雁峰区水利局 局长 | 申 昕 | 雁峰区水利局 副局长 | 伍东波 | 雁峰区水利局 河湖与水资源事务中心主任 |
| 备注:1.各河段河长责任人职责:将河长制湖长制与采砂管理责任制有机结合,建立河长挂帅、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河道采砂监管合力。2.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职责:加强对“采、运、销”三个关键环节和“采砂业主、采砂船舶和机具、堆砂场”三个关键要素的监管。3.现场监管责任人职责:对可采区、保留区、禁采区河道采砂现场监管。4.行政执法责任人职责:查处各类涉河涉砂违法行为。 | |||||||||||||
政策通知公告
2026年度衡阳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
2026/04/01 1.4w 阅读 7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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