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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衡阳市同心儿童关爱中心公告送达
信息来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浏览次数:
衡阳市同心儿童关爱中心:
申请人李莹莹、康美玲、周丹羽、刘芳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一直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衡市劳人仲委(2024)第242号、第243号、第244号、第245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1楼),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委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