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在湖南省第十三届省运会、第十届残运会期间严禁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物飞行的公告

2018/08/05 1.7w 阅读 253 点赞

  为保障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和湖南省第十届残运会期间衡阳市珠晖区“一场两馆”(体育中心、篮球馆、游泳馆)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2018年湖南省省(残)运会期间,我市珠晖区“一场两馆”(体育中心、篮球馆、游泳馆)及周边范围内将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行物起降、飞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止,衡阳市珠晖区“一场两馆”(即体育中心、篮球馆、游泳馆)以及周边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 

  在空中限制区内,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热气球、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灯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二,在飞行限制期限内,要强化对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机关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妨害空中安全的单位或者个人,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阳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