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第二届衡阳旅游发展大会文艺演出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3/10/25 4.4k 阅读 360 点赞

2023年11月3日至5日,第二届衡阳旅游发展大会将在我市举办。为确保此次节会文艺演出的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许愿灯等其他空中飘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活动现场范围内的所有飞行器,应当预先向耒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⑴2023年11月3日15:00-17:30,在蔡伦纪念园核心区域;⑵2023年11月4日18:00-20:30,在耒阳市高铁西站前坪广场、顺湖公园核心区域;⑶2023年11月4日21:30-22:30,在“厢遇耒阳·码头烟火”广场核心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批准闯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干扰、截控和摧毁等安全防范措施。

4、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单位依法予以查处、扣押、收缴违规“低慢小”航空器。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特此通告。

                                               耒阳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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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