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人员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2号》《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监测和全覆盖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清农联发(2025)9号)等文件要求,经村级上报,县乡逐级审核,现将符合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五个工作日)。对以下公示人员存在死亡,务工信息与补贴金额不符等情况,请予以举报。对公示无异议,按文件要求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举报地址: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734-8552306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