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及再生水经营权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衡南县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会议纪要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该项目已由衡南县政府批准建设,主管部门为衡南县水利局。现对衡南县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再生水经营权采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1 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再生水经营权
1.2 建设内容和规模:衡南县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0601.36万元,项目包括再生水处理设施、再生水输配设施建设2个子项。
1.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的要求,验收达到合工程。
1.4 采购范围:衡南县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全过程服务,自负盈亏。
1.5 选定的实施主体享有再生水经营权,用于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资金缺口。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一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符合国家内外资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4)联合体投标的,数量需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中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请你单位于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3.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南县水利局(地址:衡南县云集街道黄金路31号)。
3.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提供的材料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二份)。
4.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开标地点:衡南县云集街道黄金路31号。
4.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开标现场要查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 公告期限
5.1 本招标公告在公开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6. 询问及质疑
6.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衡南县水利局
地址:衡南县云集街道黄金路31号
联系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13762409830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市饮水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船山西路银泰红城四期北门滨水西街3楼.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07345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