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国网衡南县供电公司关于用户长期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拟销户明细的公示

2026/04/08 1.0w 阅读 374 点赞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经国网衡南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以下客户(详见附件明细)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请涉及的客户尽快到网上国网/国网衡南县供电公司线下营业厅查询是否有余额并办理销户,退费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仍未办理的客户,我公司将予以销户处理。后续若有用电需求,我公司将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属地营业网点。

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天。

国网衡南县供电公司

2026年4月8日

附件:拟销户明细(共1237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