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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信息来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浏览次数:
衡人社监理字〔2026〕11号
广东泰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金星中路438号湘腾商业广场1栋1607,法定代表人:钟科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CR19MJ96):
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你公司承包的奥莱祥生府项目拖欠陆娅玲等12人27626元(人民币贰万柒仟陆佰贰拾陆元整)工资未支付。
以上事实有投诉人提供的合同,考勤,工资表等证据。
你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5日内将陆娅玲等12人27626元(人民币贰万柒仟陆佰贰拾陆元整)工资支付到位。
如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阳市人民政府,也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胡佳鹏、蒋沛霖
联系电话:0734-8867073
单位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8号904办公室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