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7月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普遍下降,优良天数比例提升,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7月,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表现优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100%。PM2.5、PM10、O₃、SO₂、NO₂、CO平均浓度分别为9.7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95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0.7毫克/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实现全面下降,PM2.5降幅12.4%—61.9%,PM10降幅20.8%—46.4%,O₃降幅12.7%—27.8%。1—7月,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9%,较上年同期相比,所有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均上升,升幅在2.3—8.5个百分点之间。

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73,同比下降23.19%,当月优良天数31天、优良率100%,无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中PM2.5、PM10、O₃、SO₂、NO₂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3.1%、25.9%、16.3%、22.2%。1—7月,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2.0%,较上年同期优良天上升10.9个百分点。

水环境方面,当月全市纳入考核评价的3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总体平稳,Ⅰ类水质断面2个、Ⅱ类23个、Ⅲ类7个、Ⅳ类4个。其中,13个交界断面Ⅱ类水质8个、Ⅲ类3个、Ⅳ类2个。9个国考断面中Ⅱ类水质6个,Ⅲ类3个。
(文/图 全媒体记者李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