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上演了温馨一幕。市民彭先生(化名)专程将一面印有“办事高效廉洁,服务热情周到”的锦旗送到杨乐同志手中,以此表达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二手房转移登记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细心、耐心、责任心的诚挚谢意。

此前,彭先生咨询办理一套未成年人名下二手房的转移登记业务。然而,在提交材料时,工作人员杨乐敏锐地发现一个关键问题——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姓名与孩子现用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与现身份证对不上,房产还能顺利过户吗?彭先生一时犯了难。
在详细了解房产情况及家庭需求后,杨乐第一时间安抚王先生情绪,一方面耐心地向彭先生解释:姓名不一致不影响过户,关键是要有能够证明“证上名字与现用名为同一人”的法定材料。根据相关规定,记载有“曾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均可作为有效的身份变更证明。
王先生对未成年人房产交易的政策规定了解有限,对“全体监护人必须共同到场申请”“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须为被监护人利益”等法律要求心存疑虑。杨乐同志不厌其烦地反复讲解,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到具体操作流程,一个问题解释三四遍,直到王先生完全理解、彻底放心。
材料受理后,流转至后台审核环节。工作人员吴依隆接手后,认真审阅监护关系档案,严谨核对每一条信息——身份信息有出入,反复印证;监护关系存疑点,穷根究底;书面保证有疏漏,逐一规范。审核过程中,他凭借一丝不苟的职业敏感度,发现一份佐证材料落款存在细微瑕疵,立即对接前台窗口反馈问题,指导完成材料补正,坚决把隐患消除在登簿之前。
在窗口与审核的紧密配合下,从材料填写、信息录入到审核登记,全流程高效运转,原本复杂的业务在极短时间内顺利办结。
当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递到买方手中时,王先生激动地说:“没想到涉及小孩的房产过户这么复杂,这次办证全程高效顺畅,我切实感受到了政务服务的温度,真正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推动更多登记事项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提质升级,让登记流程更顺畅,网办体验更便捷,持续擦亮“衡好办,衡悦登”为民登记服务品牌,持续践行“不动产登记、好办又便利”的服务承诺。
(通讯员周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