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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指南

2026/08/12 6.8k 阅读 34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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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指南

信息来源:市就业服务中心浏览次数: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衡阳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与发放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账户中。

三、办理流程总览

补贴申领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资金拨付依次进行。

个人通过“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自助申报,学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由所在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申请。

1、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6913日。

重要提醒: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要求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2、申请步骤

第一步: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为保障补贴正常申领,毕业生如无社会保障卡须在申领前办理并同步激活金融功能。

第二步:注册登录

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完成注册后获取个人登录账号,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第三步:填报申请信息及银行账户

点击“立即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社保卡账户信息按以下方式填写:

社保卡类型

操作方式

湖南省内社保卡

系统自动获取金融账户信息

湖南省外社保卡

需手动填写银行卡信息并进行系统验证

操作提示:若自动获取或验证失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第四步:资格校验与证明材料上传

省平台根据申请人信息及所选申请类型,通过大数据进行资格校验:

系统校验结果

操作方式

通过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未通过

按申请类型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须完整、清晰、端正)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流程。

第五步:打印申请表

线上提交后,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获取《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下载链接,按提示在电脑端登录湖南人社个人网厅系统,进入“公共就业→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菜单,下载并打印该表格,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到学校。

第六步:进度查询及补充资料

“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审核状态,或留意省平台发送的短信,掌握审核情况。如需修改或撤回申请,必须联系学校驳回后,方可操作;如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驳回,申请人需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重要提醒: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3.证明材料

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系统校验不通过以及省外生源毕业生根据申请类别在申报页面上传完整、清晰的与申请类型对应的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提交所有资料纸质版原件交学校同步审核: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需提供以下②两项材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户主页、低保证持有人页及学生页)

如无法提供有效《低保证》,提供由低保金发放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202611日起开具方为有效,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双方关系,以及当前享受低保待遇情况。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需提供体现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户主页、低保领取人页及学生页

2026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证》上2026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凭证(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2026年发放记录,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省内生源直接依据系统校验情况判定,无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系统校验通过即上传基础资料,系统校验不通过即不符合条件。省外生源需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四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须包含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可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中下载。

重要提醒:毕业学年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申请补贴前仅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尚未发放且无征信记录的,不符合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征信报告须为2026913日前打印出具方为有效。

第五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学校初审

学校是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发放对象困难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安排专人负责补贴审核工作,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1、审核内容

学校结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等,通过省平台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

②是否为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③申请类型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

④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2、审核结果处理

审核情形

处理方式

不符合申领条件

审核不通过,及时反馈申请人理由

资料不符合要求

审核驳回,一次性告知应补全的资料名称

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

审核通过,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报送材料

学校初审完成后,报送以下材料:

1)《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由省平台导出,盖学校公章。

2)《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由省平台导出,盖学校公章。

3)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学籍证明:由省平台导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核定并盖章出具。

4)初审通过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由省平台导出,并经学校资助部门集中核定并加盖公章出具。

5)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申请表》:一人一表,按花名册名单顺序排列,在申请表右上角标注对应序号。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学校提交的资料,通过省平台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

(四)公示

公示主体

公示渠道

公示期

学校

校内公示

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部门网站等渠道

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流程。

(五)资金拨付

本次补贴资金是直接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请所有申报的学生统一使用社保卡账户,并且务必仔细、反复核准账户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