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通知公示

《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026/07/12 6.9k 阅读 250 点赞

为了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根据《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江苏省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等规定,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港城新世界3号楼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监管科(邮政编码:222001,联系电话:85819026),请在信封上注明“修改建议”字样;

2.传真方式:85811023;

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2298686 @qq.com。


附件:《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