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上饶宏茂纺织有限公司年产900万米植绒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2026/07/08 1.4w 阅读 262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饶宏茂纺织有限公司年产900万米植绒布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224065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上饶宏茂纺织有限公司年产900万米植绒布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外环路168号

建设单位

上饶宏茂纺织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上饶宏茂纺织有限公司年产900万米植绒布生产线项目位于江西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外环路168号,租用厂房3500m2,属新建项目。项目购置搅拌机、进布机、上胶机、植绒机、烘干机、刷毛机、收卷机、复合机、打卷机、螺杆空压机等设备。以坯布、绒毛、牛硅纸、丙烯酸乳液、润滑油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开卷、缝头、调胶、上胶、植绒、烘干、刷毛、打卷等生产工艺年产植绒布900万米(其中植绒布600万米、复合植绒布300万米,植绒布生产基础上增加复合、烘干、打卷工序生产复合植绒布)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天然气燃烧、植绒后烘干、复合、复合后烘干、食堂油烟等。植绒后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约30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30m 高(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SO2与 NOx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复合废气、复合烘干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约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食堂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 根约 30m 高的烟囱(DA002)排放,厨 房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达 到 《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调胶废气、上胶废气、丝印、植绒后烘干工段未被有效收集植绒后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植绒废气、刷毛废气、复合及复合后烘干工序未被有效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 烃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 2 中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按表 3 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新建项目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喷淋废水、上胶设备擦洗废水。食堂污水经食堂内水槽隔渣后进入隔油池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喷淋水循环使用,每月更换一次,喷淋废水在喷淋塔收集池中定期清捞上层污染物,喷淋废水纳管排放。项目设备擦洗废水回用于调胶工序,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食堂内水槽隔渣后进入隔油池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玉山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生产废水可达到玉山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入玉山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标准后排入冰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车间内搅拌机、进布机、上胶机、植绒机、烘干机、刷毛机、收卷机、复合机、打卷机、螺杆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公辅设施噪声,噪声源强在65-85dB(A)之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的绒毛、地面清扫绒毛、不合格品、绒毛包装袋。收集的绒毛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地面清扫绒毛由厂家回收利用、绒毛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桶。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20m2)、危废暂存区(占地面积5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要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区;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区、生产车间、调胶间、打样间、物料暂存区、成品存放区;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区。各防渗区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厂房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均无环境敏感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