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自愿中止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示

2026/07/05 1.7w 阅读 342 点赞

关于自愿中止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7-06 16:47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连云港凯韵大药房有限公司自愿中止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资格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自2026年7月6日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若想恢复医保定点,需在中止之日起18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将终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具体机构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连云港凯韵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P32070601226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飞泉村南路8号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