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务要闻政务要闻

源头预防化解金融风险 全市首份《预执废证明》发出

2026/06/18 8.3k 阅读 516 点赞

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预执废证明》,正式启动涉金融案件“预执废”机制,助力银行快速推进不良债权核销处理,从源头预防化解金融风险。

在某银行与贺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贺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遂向灌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立案审查环节,法官通过查询发现,贺某在灌南县人民法院已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快速化解不良债权,法院向该银行出具《预执废证明》。

据法官介绍,“预执废”是指法院在执行立案过程中审查涉金融机构不良债务,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一家或者多家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申请,法院可据此出具《预执废证明》,金融机构可凭借该证明核销不良债务。

“《预执废证明》为银行快速核销不良债权提供了依据,切实为我们打消了后顾之忧。”银行方面表示,在此之前对贺某的催收过程中,已了解到贺某名下还有其他案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但由于银行内部不良债权核销管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来,随着金融纠纷案件逐渐增多,灌南县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引入“预执废”机制,改变了传统审执流程模式,全面提升化解金融纠纷的质量和效率,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法官表示,《预执废证明》并不意味着金融机构放弃债务追索权,如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将立即恢复执行程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