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衡阳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衡阳市消费“三新”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据了解,该《办法》所称试点项目是指符合支持方向并正式入库管理的项目,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在试点实施期间下达的用于支持我市消费“三新”试点工作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三大方向: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
资金支持方式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模式,根据项目类型分类设定奖补标准。投资类项目单个有效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财政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单项目补助上限2000万元;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于消费拉动效果好、创新性特别突出、具有特色的标志性项目,经市政府审定后给予奖励。一次性补助类项目涵盖首店引进、主题活动举办、IP联名开发、老字号创新等内容,单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项目申报建设地要求在衡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并须在2027年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运营。全流程实行属地申报、逐级初审、专家评审、公开公示、备案入库,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中止,须按程序报批。项目完工后将开展多级验收与第三方审计,验收内容涵盖投资凭证、建设成果、绩效完成情况等。
资金拨付实行差异化管理,投资类项目采取中期验收预拨、完工验收拨付、绩效评价结算分阶段拨付模式,中期验收最高预拨30%补助资金,完工验收后累计拨付不超80%,剩余部分结合最终绩效评价结果结算;一次性补助类项目验收合规后全额拨付。
(全媒体记者李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