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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城区住宅小区设立养老服务站的公告

2021/07/25 1.8k 阅读 72 点赞

市区(茂南区城区)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和市创文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提高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设立养老服务站若干个,并免费配送一批养老设施设备(电动按摩椅、电动麻将桌、空调、风扇、木沙发、棋牌、敬老宣传画等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

茂名市民政局

二、资格条件

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站的住宅小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地理位置:市区或茂南区城区住宅小区。

2.管理主体:由物业公司管理或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第三方管理,如设立养老服务站,将由该小区管理主体义务实行管理。

3.小区规模:在小区大院里面有50平方以上的活动场所(三墙一门独立空间)设立养老服务站。

4.小区业主意愿:业主一致同意设立,如有业主发对由申报主体负责。

三、征集程序

1.公示时间:在7月26日-8月2日在茂名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2.申请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每天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3.受理方式:有意愿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填报《茂名市城区住宅小区设立养老服务站申请表》报送茂名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4.审核:由市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小区规范、入住业主户数、入住老人数量、场地面积大小等择优选取。

5.选取结果公示:选择结果在茂名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其它事项

请各小区填报申请表(加盖申请主体公章),于2021年8月6日前报送至茂名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联系人:王华荣,电话:2791226。逾期视为放弃,不再接受补报。

  附件:茂名市城区住宅小区设立养老服务站申请表.docx


  茂名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