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门受理窗口、协议特门医药机构、各相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止交叉感染,现就市本级城镇职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以下简称特殊门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特殊门诊办理时间。取消原定于3月1日至20日特殊门诊办理工作,具体办理日期另行通知。本次延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凡初次申请但审核合格人员待遇从4月1日起计。具体办理日期4月1日后公布,相关人员可通过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特门协议医药机构了解,也可联系各窗口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 位 | 联系人 | 电 话 |
南华附一医院 | 李 阳 | 8279028 |
南华附二医院 | 欧凌燕 | 8899867 |
南华医院 | 罗红娟 | 8358075 |
市中心医院 | 欧翠兰 | 8275814 |
市中医院 | 刘美春 | 8224750 |
第一人民医院 | 周 敏 | 8581532 |
922医院 | 唐玲丽 | 3136416 |
五医院 | 凌涛秋 | 2413530 |
二、延长已享受特殊门诊待遇周期。凡已享受特殊门诊待遇但3月30日待遇到期人员,待遇自动延至9月30日。3月不再续评,续评时间改为9月。在此期间发生影响待遇享受的问题,请与经办机构联系,联系电话:8867282。
三、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各受理窗口、特门定点协议医药机构要通过电子屏、通告及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