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衡阳县公安局关于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通告

2015/02/11 1.2k 阅读 538 点赞

为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战略,及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广辟犯罪线索来源,及时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提高打击效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实行奖励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对下列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经查证,举报内容确属于犯罪线索、并在破案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或抓获了举报的犯罪嫌疑人的实行奖励。

(一)对构成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⑴故意伤害⑵强迫交易⑶敲诈勒索⑷寻衅滋事⑸聚众斗殴⑹非法拘禁⑺故意毁坏财物⑻破坏生产经营⑼聚众扰乱社会秩序⑽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⑾非法侵入他人住宅⑿开设赌场⒀组织、强迫卖淫罪等13类犯罪线索;

(二)涉及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线索;

(三)涉及抢劫、抢夺、盗窃等重大犯罪和团伙犯罪线索;

(四)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线索;

(五)重大经济犯罪线索;

(六)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

(七)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

(八)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有重要作用的其它线索。

二、举报方式

人民群众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举报犯罪线索:

(一)手机举报。举报人可直接通过手机拍摄的图片、视频直接到县公安局相关业务大队和派出所进行举报。

(二)110举报。举报人可直接用手机或固定电话拨打110进行举报。

举报线索原则实行实名制,便于公安机关及时有效开展调查和兑现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一)对举报一般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奖励50—1000元;

(二)对举报重大贩毒犯罪线索、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恐涉暴犯罪线索奖励1000—10000元;

(三)对举报特别重大的严重暴力犯罪线索、团伙犯罪线索、公安部A级逃犯线索的奖励实行一案一奖,标准视情确定。

四、奖励兑现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受理举报部门查证属实的,由县公安局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衡阳县公安局关于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暂行办法》审核审批,原则上在破案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兑现给举报人。

五、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在办理举报线索过程中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在奖金发放过程中不泄露举报人的领奖情况。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及时发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为创建平安蒸阳而共同努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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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