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市委各部门,衡阳警备区司令部
衡政办发〔2025〕12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25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衡政办发〔2025〕12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25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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