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对全县村卫生室及诊所静脉输注资质核准结果的公示

2025/09/21 1.4w 阅读 85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静脉输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我局组织对全县村卫生室及诊所静脉输注资质进行了全面核准。现将核准合格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本次公示的对象为经审核,符合静脉输注资质条件的全县村卫生室及诊所。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和妇幼健康股

联系电话:0734-8738092

四、其他事项

1.未列入本次公示名单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已核准的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持续加强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3.我局将对已核准机构进行动态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撤销其资质并予以通报。

特此公示。


附件:1.衡南县各乡镇静脉给药临床应用资质合格村卫生室名单(第一批)

      2.衡南县静脉给药临床应用资质个体诊所名单(第一批)



衡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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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